专业号

沐川县林业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二)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申报和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定石漠化防治及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地。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综合开发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推进全县林竹产业带和产业基地建设。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发展。

(九)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全县森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各类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三)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
京ICP备09013815号
基于E-file技术构建